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水质与水量的要求愈来愈高。但由于受水土流失、水源污染等因素的影响,地表水成分逐渐趋于复杂,有机成分增多,给水处理难度增大。现行的常规给水处理工艺,难以去除水中对人体有害的多种微量有机污染物;此外,由于水土流失严重,水中天然有机物浓度也很高,不但对胶体产生严重保护作用,导致混凝剂药耗增加、水中铝的剩余量增高,而且产生大量的氯化消毒副产物,其中大部分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由于水体受到污染,导致富营养化,藻类过量繁殖,产生难闻的嗅味和有害的藻毒素。如何经济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是给水处理领域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1 饮用水中微量有机污染物
饮用水中机污染物的来源可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大气污染、城市与农田径流。我国污水处理率很低,加上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使约80%左右的污水未经妥善处理即被排放到附近水体。据统计,我国82%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我国的主要水域,如海河、辽河、淮河、巢湖、滇池、太湖等污染更为严重。大气污染造成的水源污染问题近些年来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汽车尾气排放的碳氢类污染物参与光化学反应产生光化学烟雾,生成一些对人体有害的有机污染,随着降雨等途径进入到地表水体中。城市地表径流使一些有机污染物进入到水体,农田径流将农药和化肥等成分引入到水体中。虽然微量有机污染物的浓度很低(一般在ng/L~µg/L范围),仅占水中有机物总量的很少一部分(一般<10%,以总有机碳或高锰酸盐指数等综合指标计),但种类繁多、对人体危害较大,具有较高的致突变活性。据统计,在我国的七大水系中,不适合作饮用水源的河段已接近40%;城市水域中78%的河段不适合作饮用水源;约50%的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水源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水厂仍采用传统的处理工艺,不能有效地去除以溶解状态存在的微量有机污染物,致使一些有害物质,包括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微量有机污染物残留在饮用水中。
2 大分子天然有机物
天然有机物是动植物自然循环代谢过程中形成的中间产物,其中主要是腐殖质,它们是一类含有酚羟基、羟基、醇羟基等多种官能团的大分子缩合物质,其分子量一般为300u到30000u。通常根据腐殖质在酸和碱溶液中的溶解度将其分为三个部分:1)腐殖酸,溶于碱溶液但酸化后可沉淀;2)富里酸,既溶于酸溶液也溶于碱溶液;3)胡敏素,既不溶于酸溶液也不溶于碱溶液。三个部分在结构上相似,但在分子量和官能团含量上有差别。相对于腐殖酸和胡敏素而言,富里酸的分子量较小并含有更多的亲水官司能团。腐殖质本身对人体无害,但由于其表面含有多种官能团,能够与水中金属离子络合,影响水处理效果。有机物可吸附在胶体颗粒表面,形成有机保护膜,不但使胶体表面电荷密度增加,而且阻碍了胶体颗粒间的结合。这是由于有机物一般带有较高的表面电荷,如富里酸的表面电荷密度(10C/mgDOC~15C/mgDOC)远高于粘土颗粒(0.1C/mg~1.0C/mg)[1]。据报道[2],当高岭土或硅氧化物吸附5mg/L~10mg/L腐殖酸后,其在水中的稳定性提高1倍,或混凝过程中碰撞效率降低1倍;此种影响随有机物浓度升高或溶液pH值降低而更加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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