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是离乌鲁木齐最近的一块湿地。从2011年3月25日被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至今,这里已从一片裸地变为郁郁葱葱:鸟儿回来了,多了不少叫不出名字的鸟;植物长高了,其中有老乡认不出来的花花草草;野生食肉动物开始出没,终于不再是县志里的一个个名词了。
曾经的湿地是如何离开自己的“家园”的?恢复又是如何艰难?近日,记者来到玛纳斯县进行采访。
湿地消失之殇
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八家户村的张社林曾见证了湿地的不断消失。上世纪60年代,当时他十几岁,他清楚记得村里村外到处都是芦苇荡。可不久,生产队开始开荒了。“一开始是用人的两只手开,一年几亩地;后来有了拖拉机,一年几十亩上百亩。”张社林回忆说。就这样,这块湿地被开垦出了12000多亩耕地。包产到户后,开荒地都承包给了农户。
直到上世纪90年代,村子周围几乎很少能看到芦苇了,遍地都是耕地,先是种冬麦,后来种棉花。一块完整的湿地如“斑秃”一样被耕地分割成若干小块。不仅如此,当时家家户户也把牛羊赶到湿地里放牧。据了解,2010年时在这里放养的牲畜多达两万多头(只),草刚长出两三厘米高就被啃食殆尽。
“湿地应该是有水、有草、有鸟的地方,可四五年前,这里几乎是光秃秃的一片。”张社林说。比表面看到的现象更严重的是,随着农牧业生产对湿地的破坏,多种水禽和依赖湿地生存的野生动植物失去生存空间,甚至出现濒危或灭绝现象。
湿地离我们渐行渐远,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是,当时的人们缺乏生态意识。据张社林说,村民看到飞来的天鹅,总会追着打,目的是猎杀吃肉。兰州湾镇上桥村村民李伟告诉记者,十几年前,他不仅追打天鹅,还以“抓天鹅吃”哄孩子开心……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化解“失地”之困
生活的周围有一片湿地固然好,可想要湿地就必须退耕还湿、退牧还湿,这就意味着农民将“失地”,这让世代在土地上耕作的他们顾虑重重。
考虑到这个问题,玛纳斯县委、政府决定以有偿的方式推行这项工作,对属于湿地公园111平方公里规划内的耕地进行返租,对退地农户以每年每亩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租赁期从签字日起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的最后一年2028年止,而且为了便于农民有一定资金再次创业,租金采用一次付清的方式。按这一租赁价格计算,12000多亩耕地,要花费上亿元资金。
但对于农民来说,不种地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所以面对“湿地”和“失地”,异常纠结。
兰州湾镇拥有湿地面积8万余亩,占该县湿地总面积的80%,而八家户村又是退耕还湿的重点区域,这一矛盾也更加突出。
“种棉花一亩地平均一年纯收入有七八百元,租给政府一年收入500元,收入少了,这是一方面,关键是不知道以后该干啥?”这是当时张社林的顾虑,他这样纠结了小半年。在乡镇干部持续入户做他的思想工作,解除他的后顾之忧(答应他在湿地公园做管护工作)后,张社林终于在《八家户村退耕还湿土地承包》合同上签了字,将自己的29亩耕地退了出来。
张社林是该镇第一个签订退耕还湿合同的人。想不到的是,知道他签字后,一些村民开始埋怨他,让他承受了不小的压力。
同为八家户村的杨德学,在湿地公园规划区内有41亩耕地,种地是他的主要经济来源。“出去干什么活都不如种地熟练。”他说,更担心的是,2028年以后这41亩耕地是不是还能回到他手里。乡镇干部反复给他解释:那时,政府将继续租用他的土地,并写在了合同里。2012年冬天,经过干部近半年的努力,杨德学终于退出了耕地。现在,他用拿到的补偿款在其他地方又承包了50多亩地耕种。
兰州湾镇副镇长李琰说,他们从来不以强迫的方式达到目的。正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全力保障农民“另谋职业”,如将15个“失地”村民安置在湿地公园担任管护员,将一部分送进企业工作等,农民对政府的行为越来越理解,这项工作的开展也由难变易。
和退耕还湿地一样,刚开始围栏退牧时,也引起了很多牧民的不满,甚至强行进入围栏放牧。可经过3年努力,在“湿地”和“失地”的抉择中,“湿地”最终占据上风。今年,湿地规划区范围内的12000亩耕地、6万亩草地全部退还湿地。
立法保护湿地
被耕地和牲畜侵占的土地退还给湿地,这是湿地保护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但除此之外,人为破坏湿地的行为也时常发生,立法保护势在必行。
2014年,《新疆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将湿地管理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强调建设项目应做环境影响评价;规定经营活动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对违法排污者可处最高10万元罚款。
《条例》施行后,大受湿地公园管护员的欢迎。每次巡护,管护队员都会带上一本小册子,当遇到劝说无效时,他们便拿出来给对方看。
湿地公园管护员刘玉国说,以前经常遇到一些人偷偷进入湿地从事破坏湿地的行为,比如下网捕鱼、在河道里挖沙等。他们发现后光凭口劝说,很多时候无济于事,只能求助林业派出所,现在他们用《条例》说事,非常有效。
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蒙边疆说,《条例》出台后,他们有了执法权;不仅如此,也为湿地保护树立起一道强有力的法律防线,使湿地保护工作朝着依法保护管理的方向迈出重要一步。
湿地渐行渐近
在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里,曾经生活着野猪、狼、狐狸等很多食肉野生动物,但随着人类活动对湿地的侵占,这些动物的生存空间也被挤占,乃至逐渐消失。
可就在去年,湿地公园管护员巡护时,先后在雪地里发现天鹅的羽毛和血迹。几乎同一时间,有的管护员看到了狐狸的身影。狐狸来了!
“这是好事,说明我们这片湿地有食物链了,哪一天如果狐狸的天敌来了,那时湿地就真正恢复成名副其实的湿地了。”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工作人员孙岗说。
湿地也是鸟的天堂,如今成千上万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鹤、白天鹅、黄嘴白鹭等鸟类在这里栖息。去年湿地公园里还发现了世界濒危、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黑鹳的踪迹。“鸟来了,这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蒙边疆说。
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重现生机,是新疆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拥有166万平方公里土地、占国土面积六分之一的新疆,绿洲面积不足全疆面积的百分之十,而点缀在沙漠边缘的湿地就显得更加弥足珍贵了。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拥有湿地面积280万公顷,2003年时已下降到148万公顷,当时湿地面积不足全疆面积的百分之一,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全疆的湿地面积有390多万公顷,不仅比2003年时增加240多万公顷,还超出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面积。
湿地保护初见成效,大美风采渐行渐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