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 南
2015年05月25日08:2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南太湖之滨的浙江长兴县曾因太湖蓝藻暴发等事件,一度成为环境差的代名词。现在,“下太湖游泳”“河港里淘米洗菜”的景象重现,空气质量优良率从77.8%升至90.7%,森林覆盖率达到51.3%。2014年还摘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县”称号。长兴“由污变绿”的变迁,正是浙江积极实施长三角生态修复工程成效的一个缩影。
长兴县从2010年开始筹建生态湿地文化园,完成3000亩国有水面回收,投资1.7亿元修复水生态,还“梦里水乡”本来面貌,并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作为“红线”,全面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当地的矿山也从最盛时的300多座,减至目前的24座,矿山生态复绿4860多亩。
环境好了,环太湖的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也越来越红火。像水口乡顾渚村、泗安镇二界岭村的乡村生态休闲游,在长三角地区打出了名气。
“三万六千顷、周围八百里”的太湖,是长三角的湿地“绿肺”,也是浙江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浙江一方面积极开发,另一方面确保不造成新的污染,真正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湖州市2006年成立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多年来累计投入20多亿元,清除太湖水面养殖围网,关闭涉污企业,实现工业污染“零排放”。整体拆除24条水上餐饮船,拆除居家船和辅助船只230条,每年减少直排污水70多万吨。针对蓝藻顽疾,投入2.7亿元建成近10公里消浪桩和挡藻围隔工程,清除淤泥150万方,并与浙江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合作推进水环境净化修复项目。
作为生态省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德清县对地处水源地的莫干山镇、筏头乡、三合乡等乡镇十年来累计已投入2.6亿元。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调动了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自觉性。筏头乡兰树坑村保洁员董金娣说:“家家户户签了卫生‘三包’协议书,看到环境那么干净、漂亮,谁都不好意思乱丢垃圾、乱砍树木。”
《 人民日报 》( 2015年05月25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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