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
提起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市供排水总公司办公室主任邵勇多少有点无奈:“供排水公司的三个水厂都建于2002年之前,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的防护措施不完善,现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农田、住房、企业,导致水源地环境保护一直是个难题。”我市地处干旱地区,年降水量少,城市饮用水供给主要依靠抽取地下水。不同于地表水环境保护的是,地下水自净能力不强,对于水源地防渗、防污等环境保护的要求更高。
水源地环境现状:
眼前无污染,潜在有威胁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存在潜在威胁,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加强饮用水安全已成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去年9月,市环保局对原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酒泉市一水厂、二水厂、三水厂的一级水源保护区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三个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共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39家,机关、住宅和其他建筑物53个。2008年新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中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有明文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对于这些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建设项目存在的原因,市环保局对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强酒泉市人饮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确保水源地安全的建议》的答复中有这样四点分析:一是酒泉市生活饮用水水厂选址不尽合理,水厂和工业园区、居住区、商业区重叠混杂;二是取水点过多,酒泉市共有一水厂、二水厂、三水厂和西郊工业园四个水厂,水厂多,取水点分散;三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面积过大,我市2005年制定颁布《酒泉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时候,国家对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参照地面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相对于新的地下水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范围过大,给保护工作带来难度;四是酒泉市工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许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加之原《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应当加强保护”,具体要求不明确,处在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建设项目均排污量小,且全部收集到园区管网,环保部门为这些企业先后补办了环保手续,也是造成现在违法问题的主要原因。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建设项目对饮用水水质到底有没有影响?为此,记者采访了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沈强。
据沈强介绍,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多年的监测数据,以及每两月一次的水质检测分析,至今还没有发现饮用水污染物超标,我市城市地下水环境质量一直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集中饮用标准,达标率为100%。但是水源地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存在,特别是存在一些企业,给水源地未来的环境保护带来了潜在威胁。
另据了解,规划中的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将经过我市第二水厂的水源保护地。二水厂日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是我市各水厂中供水能力最强的一家,铁路干线的经过对于水厂水源地的保护也造成了隐患。
规划水源地新址:
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引起了市上的高度重视。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领导先后三次带领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等部门对新建水源地进行实地考察选址。市上委托甘肃省地矿局第四地质矿产勘察院对我市水文地质条件进行了勘测分析,结合我市实际,从水量、水质、输水距离、投资成本和地形地貌条件、水源保护的难易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对城市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影响、水源污染风险等各个方面因素,初步确定南郊三水厂西3公里处、火电厂东南防护林带东、北大河(讨赖河)河谷和北大河防洪堤东与清嘉高速公路交汇处为我市城区新建水源地选址。
经过论证研究,市政府已确定了北大河(讨赖河)防洪堤东与清嘉高速公路交汇处为我市城区新的饮用水源地的选址,市建设局委托专业部门正在进行水质、水量等指标的化验分析和水文详查,若满足新水厂建设要求,将尽快委托有关资质单位,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审定后报省政府审批执行。
新建水源地:
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
省地矿局第四地质矿产勘察院参与了对我市新建水源地选址的初步勘测,该院副总工程师刘喜存说,北大河(讨赖河)防洪堤东与清嘉高速公路交汇处位于我市地下水水流上游,水质较好,且周围都为开阔的戈壁滩和河床地带,没有已建成的厂矿企业和污染源,有利于水源地保护区土地留置和生态环境保护。
市建设局副局长王涛说,对于规划的城市新建水源地和预期水源地,建设部门将和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等单位积极协调,把水源地保护起来,在土地规划、用地审批等方面综合考虑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因素,确保水源地环境不受污染。
对于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我市还专门颁布了《酒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了水源地保护的措施。环保部门也有明确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详细划分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在一级保护区实行隔离防护,保护区周围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和水源地警示标志;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实施二级保护区点源整治工程,实施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在水源地周边建设生态屏障、涵养水源;构建科学、合理的水源地监测体系,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防止饮用水源污染,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最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益寿在对新建水源地实地考察选址时,一再向相关部门领导说,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水,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已成为各地发展的共识。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饮用水的监测力度、确保城区居民饮用水的安全不仅是城市长远发展的保证,更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工程。各相关部门都应当行动起来,积极保护水源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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