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李佳霖) 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是一位一直关注太湖生态保护与治理的代表,去年两会记者报道了她“关于尽快制定出台《太湖保护法》,切实加大太湖保护力度的议案”,她呼吁“立法保护太湖刻不容缓!”受到各界的关注。今年她又带来了“关于尽快制定国家湖泊生态安全法,切实加大沿湖泊周边地区山林和湿地生态保护力度的议案”,可见,她的生态保护的理念,已从太湖延伸到了太湖周边的山林和湿地。
“湖泊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内容。如太湖,流域面积达36900平方公里,涉及江、浙、皖、沪三省一市,30个县(市),既具有水利、灌溉、渔业、航运和旅游等多重功能,更是沿湖5000多万人口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母亲湖”。沿湖泊周边地区的山林、湿地与湖泊水体唇齿相依,是改善调节流域环境、净化湖泊水质的“绿肺”和“绿肾”,承担着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特殊功能,对于保障湖泊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杜国玲代表说。
“而当前,沿湖泊周边各地普遍存在着搞建设、上项目的“冲动”,以旅游、文化、宗教等各种名义大搞开发,无序侵占湖岸山林、湿地,使湖泊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有些地区规划建设湖滨新城,大肆圈占湖边湿地;有些地方未经规划擅自开山筑路,在湖边山体上修建永久性建筑,开发规模巨大的旅游项目;有些地区借修建森林防火通道,擅自提高建路标准,加宽道路,形成商业通道;有些地方则直接借助防火通道到山上大兴土木。许多以生态修复为名的建设项目,实际上是变相的房地产或商业餐饮开发项目。这些以文化、宗教、旅游等名义开发的项目,有的甚至位于湖泊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占用大量的山体和林地,使湖边山林、湿地的原生态植被和生物种群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山体水土流失,而且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修复。如滇池,因城市化建设的扩张,整个湖岸线全部硬化,就使湖泊基本丧失了自净能力。”杜国玲忧心忡忡地分析着。
杜国玲代表呼吁,“但有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应尽快制定国家湖泊生态安全法,确立湖泊水体和湖岸周边山林、湿地一体化保护的理念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沿湖泊周边地区山林和湿地生态保护力度!
她建议道;“至少应加强对湖泊流域的规划控制;对保护和修复湖泊流域自然地貌提出明确要求;强化湖泊保护法制权威;强化法律监督;明确流域内生态补偿政策;确立将环境代价、资源成本计入发展成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强化流域内山林、湿地的保护和恢复。
编辑:周子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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