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座谈会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召开,会议由清华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博士主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环境保护与房产处吴波博士莅临参加。来自业内20家知名投资运营企业、供水服务企业、咨询机构的33位代表出席了本次座谈会,就《办法》修订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本次座谈会的召开,也代表《办法》修订工作的正式启动。
现行《办法》是由原国家计委和原建设部共同制定,1998年9月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在实施近13的时间内,仅在2004年做过细微的修订。在当时水务行业没有完全开放、市场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办法》的实施为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以及理顺水价创造了条件。但是,随着特许经营制度的深入,资源性价格改革的推进,供水水质与服务标准的提高,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以及行业相关问题社会关注度的不断提升,使得行业的发展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为了进一步理顺水价管理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委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水业政策研究中心进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本次座谈会上,经过各方热烈的讨论,在水资源费征收方式、阶梯式水价的实施条件、如何形成水价调整机制、收益率的设定方式、成本监审和成本公开的衔接、应对水质标准的全面提升、如何促进城乡供水服务统筹和二次供水改造等多个核心问题上达到初步共识。且参会代表一致认为,《办法》应该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进行修订,实现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保证公众利益的统一。按照进度安排,2011年10月将形成《办法》送审稿。水价机制的形成机制与城市水业的发展密切关联,中国水网将密切关注此次修订工作。
编辑:周子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