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季度,广东省工商局对我省流通环节销售的桶装水进行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省内3个地级市流通环节中40家饮用水销售店所经销的桶装饮用水产品共50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11批次、饮用天然纯净水9批次、饮用天然净水30批次),涉及生产单位46家。经检验,合格34批次,不合格16批次,合格率68%。其中,饮用天然矿泉水情况最好,合格率达到100%;饮用纯净水问题最大,合格率仅为33.3%;饮用天然净水的合格率为66.7%。
省工商局分析,今年第三季度桶装饮用水不合格主要由于:一是微生物指标超标问题,菌落总数不合格;二是部分产品的理化指标不合格。例如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项目不合格。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由于桶和桶盖消毒不完全、生产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全,或是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程度不够、操作人员卫生管理不当,或是生产封盖不密闭,会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在销售贮存不当也可能会造成不合格。
省工商局表示,消费者购买桶装商品时应检查其封盖是否严密,有否漏水,若有漏水现象则不要购买。
编辑:周子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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