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我国的瓶装水饮用水行业进入稳步的成长阶段,以40%的左右的增长比例高居各类饮料之首。自2005年至今的4年间,中国瓶装饮用水每年都在以超过14%的速度增长。进一步证实了中国消费者对于瓶装水的旺盛需求,因此,当瓶装水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其影响不容忽视。根据《食品安全于》相关规定,瓶装水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所生产的产品就必须按照新法的规定,依照法规和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确保瓶装水的食品安全,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包装饮用水的分类
包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和保证容器中可直接引用的水。
从产品类别上分,包装饮用水包括矿泉水、纯净水其中含有蒸馏水、泉水、净水和矿物质水,其中市场以矿物质水和纯净水为主,泉水,净水矿物质水是近几年出现的品种,从包装上分,包装饮用水主要是小瓶装和大瓶装两种规格为主,有少量的塑料装的饮用水。小瓶装饮用水主要是旅游和餐桌消费,大桶装和袋装的饮用水,则是以写字楼,办公室和家庭为主要的场所,同时需要配套有饮水机。
包装饮用水的行业规范和发展历程
我国矿泉水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是随着1987年矿泉水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而起步的,尤其是经过90年代中期,原“国家技监督局”对全国矿泉水产品连续三年的检查,其中生产水和产品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并产生了许多全国知名品牌。当时的产品包装主要是以小瓶为主,90年代中期,环境污染加重,人们对饮用水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纯净水行业得到了发展,并在1998年颁布实施了纯净水国家标准。近几年来,随着饮水机和桶装水的出现和流行,整个饮用水行业和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已成为软饮料行业排行第一的饮料品种。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包装饮用水的产量达到1600万吨,较大型生产企业数为321个,直接从业人员11万人,其中75%为纯净水,其余分别为矿泉水,饮用水,人工矿化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共有大大小小的水厂9000多家。
国家质检总局连续几年安排了对该类产品的监督抽查,抽查发现,小瓶装水质量较稳定,抽查合格率较高,一般在90%到100%之间。大桶装水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抽查合格率较低,且全国各地区的差异较大,好的合格率达到80%,差的合格率仅有30%,平均在50%左右,这些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其主要原因是生产环境和生产设备达不到要求,所用包装材料和消毒剂原材料质量差,以及产品出厂检验把关不严等等。
包装饮用水生产加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第一,水源、管道和设备等污染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第二,由于瓶、桶、和盖的清洗消毒不到位,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第三,杀菌设备失控造成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第四,瓶(桶),及盖的清洗消毒车间罐装车间的卫生环境不符合要求,造成微生物指标的不合格。
第五,封盖不严格造成的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第六,是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瓶和盖造成的微生物污染。
第七,消毒剂的选择使用不当造成的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或者化学污染。
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已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经过四审、横跨三年、理事一年多,今年2月28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取代《食品卫生法》开始实施,从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改变,表明中国从食品监管的改变到监管模式的改变。这部法律的颁布,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它的顺利实施,必将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表明,在法制建设领域,与制订法律相比,法律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更为重要。透过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发现,尽管问题直接表现在食品生产领域,但要害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严,执法不严。如果监管部门可以尽职尽责的监管食品生产者,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法分子也不会为了利润肆意损害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最重要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确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构建起了食品安全的新防线,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然而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要得以真正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自律,全国上下积极配合,才能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
近年来饮用水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不安全饮水严重威胁了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包装饮用水的安全性问题格外受到人们的重视,《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则顺乎了民意。“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的质量关系到千百万人的生命安全,今天,我们用科学来解读“水,用智慧来改造“水”,用法律来保障“水”,就是为了使明天的水更加纯净,更加健康,更加安全。
中国网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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