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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知识知多少
时间: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未知  浏览次数:

 水是生命之源,人体70%是水,人的生命需要水来维系,我们必须拥有洁净的水源,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11125日修订通过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并于201211日起执行。近日,记者采访到眉山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为大家介绍饮用水源保护知识,呼吁市民共同参与到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来。

  (一)记者:饮用水源保护原则是什么?

  眉山市环保局:四川省饮用水水源实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记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怎样?

  眉山市环保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定饮用水备用水源,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提出保护区划定和调整方案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图形标志标准。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三)记者:违反《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是否会负法律责任?

眉山市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从其规定。

记者 杜沁莲

眉山日报2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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