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公开的公众监督方式来遏制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
据悉,今年 3 月 1 日,中国环保部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将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对现有具有环境和健康危害的化学品的生产和排放进行管理登记的法规。《办法》规定,所有生产和使用这些具有环境和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均需要在环保部门进行注册和登记,并向公众公开相关化学品释放和转移信息。
“我们很欣喜地看到中国政府在近期出台的《办法》,但与纺织业‘巨人’相比,尚不健全的政府管理体系仍是‘婴儿’。”李一方评论说。
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日本的污染物释放与转移登记制度在 2001 年从欧美引进,该制度规定企业对 462 种有毒有害物质(I 类)的排放和转移进行政府登记,以及信息公开。结果显示,2001 年至 2008 年,I 类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和转移减少了 24.5%。
然而,对于没有要求公开信息的化学品(II 类),其排放却没有明显减少。美国是最早要求对有毒化学品排放进行信息公开的国家。1984 年,印度博帕尔美国联合碳化工厂发现严重化学品事故后,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了“美国有毒化学物质排放清单(TRI)”机制。
目前,TRI 清单已包括从 2 万多家工厂排出和转移的 650 多种有毒化学物质。除了每年公布有毒化学物质排放数据外,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也同时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环境问题,1989 年至 2002 年间,TRI报告挽救了超过 13,800 名婴儿的生命。假定一个生命的价值为 180 万美元(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通用的保守估计),TRI 所创造的健康收益大约为 250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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