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一小时内上报”。
这一规定在2005年8月出台的《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有所体现。2006年6月,《兰州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颁布,规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其中,初报从发现事故后起一小时内上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
李春晖告诉记者,大多数地方都制定了类似的应急预案,不过,是否严格按制度、流程实施就不一定了。
“既然污染了,就不能再继续供水,应该启用备用水源。如果继续用这种污染的水源,是拿公众健康开玩笑。”李春晖认为,纸包不住火,社会早晚会知道,这也说明当地政府的应急机制不完善。
他举例说,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时,有关部门在下游进行预警之后马上启用了备用水源,“不能确认污染了还让市民喝,那是不行的。”
根据官方公布的时间表,4月11日8时,兰州市委书记虞海燕在威立雅公司主持会议,省市环保、卫生、建设、工信和供水企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研究部署应对工作。
应急预案在这次会议上启动。会议提出,成立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项工作组,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苯源排查组、事件调查组、供应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立即启动工作。
预案明确,要加大水质检测力度,由环保、卫生、疾控部门对受污染的北线自流沟分断面进行检测,尽快找出污染源;增加自来水厂出厂水苯含量检测频次,每两小时向市民公布一次检测结果。
4月13日上午,兰州市政府发布通告称,甘肃省环境检测站、甘肃省疾控中心4月13日7时至14日5时以来的检测数据结果显示,西固区自来水苯指标范围在8.47微克/升至0微克/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至此,在环保、卫生等部门的集中检测下,兰州自来水水质恢复的信息发布,深受水污染之痛的兰州市民的恐慌情绪有所舒缓。
为什么不建立第三方检测机制?
在北京大学教授李春晖看来,除了行政管理部门、自来水厂,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制进行自来水检测,“实行第三方监测,对另两方都是公平的。”
“现在好多水厂公布的监测指标都是合格的。但公众可能不相信他们的数据。目前,也有很多专家认为某些数据是不符合饮用水指标的。”李春晖认为,国家如果想推广第三方检测机制,应该能够做到,“这也是一种监督机制。”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2007年7月,我国强制实施了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共106项。不过,卫生部后来宣布,到2015年,各省级行政区划和省会城市才能全部实现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
李春晖表示,从技术上看,我国可以实现监测106项指标,不少检测部门都可以满足监测要求。
问题主要出在经济实力方面。李春晖曾到多个地方调研,他发现,不少县级、镇级或者其他比较偏僻、经济发展条件比较差的地方,确实没能力把106项指标都监测完。“一些贫困、偏远地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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