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我国第一大河,是我国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是横贯东西的“黄金水道”,是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基因库,也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
如何保障长江流域水安全,包括水资源安全、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发展问题之一。受中共中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日前率领民进中央调研组在四川就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题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健全管理法规,“抓住制度建设就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牛鼻子”
在川西横断山脉青衣江源头的崇山峻岭中,镶嵌着一颗耀眼的绿色明珠——大熊猫的故乡宝兴。特殊的地理区位,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使这里成为长江上游水资源和生态屏障建设的重点区,目前生态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全面完成。调研组在蜂桶寨自然保护区欣喜地发现,守住青山绿水的理念,在这里已经深入民心。
然而,调研组在调研中同时发现,与取得的成就相比,存在的问题依然令人担忧。长期以来,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剧、水浪费严重所形成的恶性循环在这里也不断上演。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是已有涉水法律法规由不同部门组织制定,现有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界限不清、相互矛盾的地方,为解决长江流域特有涉水问题的法律保障还不完善。
“抓住制度建设就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牛鼻子,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来设计和安排的,它能带来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说。
调研组在综合国家相关部委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通过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以国家法律为核心、国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法规相配套的长江流域综合管理法规体系。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认为,可考虑在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调理国家行政法规的基础上,经实践、整合、修改、补充、完善,最终制定并出台涵盖长江流域各个方面综合管理的国家法律。
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权配置体系和水权交易制度
已经公布的资料显示,长江的污染状况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象:森林覆盖率下降,泥沙含量增加,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枯水期不断提前;水质恶化,危及城市饮用水等等。对此,严隽琪指出,“我们必须走绿色生态建设之路,共同保护好母亲河,如果形不成这个共识,没有好的具体的管理措施,必将祸及当代和子孙后代。”
调研组在攀枝花走访调研中发现,攀枝花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气候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为旱季,季节性缺水十分严重。同时,水资源管理的办法、手段不能满足现代水资源的管理需要,总量控制及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还没有全部实行,用水效率低,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矛盾。另一方面,以有机物污染为特征的江河水质污染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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