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5 来源:区卫生局
日前,朝阳区卫生监督所酒仙桥站对辖区内因未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现场制售饮用水经营活动的一家物业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朝阳区首例针对现场制售水相关产品的行政处罚。 现场制售水机已成为与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涉水产品,针对居民关心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区卫生监督所于近日对酒仙桥地区20余台现场制售水机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制售水机备案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管理档案是否建立健全、卫生许可批件是否与现场制售水机名称及型号相符、是否具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安装位置和设备运转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较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依据《北京市朝阳区现场制、售饮用水经营者违法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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