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到水库边的游客也越来越多。就在记者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从水库边传来扩音喇叭的声音,“这里是水源保护地,你们快点离开!”喊话间,3名密云水库管理处联合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开始指挥游人离开水库。
“这里是一级水源保护区,全是吃的水,怎么可能允许游泳?”执法队员说,水库岸边停着的8辆车,全是农家乐带进来的。为了避免游客进入,执法队每天上下午都要到水库边巡逻。
“那这种要罚款吗?”执法队员沉默了一下,说:“一般也就是口头警告。”
“你开农家乐可以,但是别到水库里面来。”该执法队员表示。
“所以这里面是可以开农家乐的?”记者追问。
“嗯,对。”执法队员点点头。
但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义松表示,不能在一级保护区内开设农家乐,农家乐老板指引游客进入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行为是违法的。
1989年7月10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原卫生部、原建设部、水利部、原地矿部发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后于2010年12月22日作出修改。李义松介绍说,该《规定》第12条要求,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他还强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也规定,严格规范水库一级保护区各项人为活动,严禁无证捕捞,严禁从事垂钓、烧烤、观光、游玩等活动,严禁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各类设施,严禁区域内村庄接纳外来人口。
此外,李义松还表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13条明确规定,两库一渠一级保护区为非建设区和非旅游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水利或者供水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在一级保护区内的重点地段设置防护网,禁止旅游者和其他无关人员越过网界,禁止任何人破坏防护网。禁止在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坝上地区和京密引水渠两岸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
水源保护区内的旅游活动为何屡禁不止?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旅游活动,为何在现实生活中屡禁不止?
中国青年报记者与密云水库管理处行政办公室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村民开设农家乐、游人进入水库游玩的现象确实存在。这些年,密云水库管理处也一直联合当地环保、税务等相关部门,对这些违法现象进行查处。“但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
记者在北京市水务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新闻中看到,自入夏以来,密云水库管理处联合渔政执法部门,针对钓鱼、游泳等行为,每天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此基础上,通过密云县广播电视中心在密云新闻播出前后播放主题宣传片;在库区内重要水域、重点部位安装宣传警示牌;向水库周边群众发放印有“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露营、野炊”等字样的环保杯及宣传提示卡。
一位密云水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不少游人“明知故犯”,执法人员只能是见到有游人进入就清理,但往往是“清了一批又来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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