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制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以及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尽快编制完成污水再生利用于回灌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水质标准规范;要求各地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税收、价格等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公共建筑、小区和住宅节水,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和配套,促进建筑中水和生活小区再生水的循环利用。
3、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理顺水价结构,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严格实行节约用水制度,促进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依法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和民用建筑中,应采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用水器具,加快淘汰或改造现有房屋建筑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完善节水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严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管理;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对已获得“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城市进行严格复查,实行淘汰制。
4、深化改革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营机制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单位转制改企。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的用地、用电和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严格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水质、成本、安全运行监管,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城镇水务发展
解决中国的水问题,确保城镇供水安全,推进水的循环利用,迫切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来提高我国城镇水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雷刚
110法律咨询网20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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